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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债务承担分为哪两种类型的

  • 发布时间:2025-12-13
  • 发布者: 北京讨债公司
  • 来源: www.huelst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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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分为哪两种类型的

一、债务承担分为哪两种类型的

债务担当可细分为无责任的债务负担以及平行的债务负担两大类别。无责任的债务负担即为原先的债务责任人从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中撤离出来,由全新的债务责任人担任这项义务。至于平行的债务负担,原有的债务责任人并不脱离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而是由新的债务责任人加入到原有债务责任人的行列之中,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承担如何进行法律界定呢?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界定角度看,债务承担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须有有效债务存在;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合意;四是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同意,债务转移不发生效力,但第三人加入债务的除外。

债务承担后,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在实践中,债务承担的形式多样,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三、债务承担的一般类型和特殊类型分别是?

债务承担一般类型包括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债务,债权人只能向第三人主张债权。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或第三人主张债权。

特殊类型如连带债务承担,数个债务人对同一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被请求的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份额为由拒绝。还有不真正连带债务承担,各债务人基于不同原因对同一债务负责,对外虽负同一债务,但各债务人

之间无连带关系,只有在清偿债务后才能向终局责任人追偿。

债务承担主要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种类型。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则是原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新债务人加入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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